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相信很多公司的财务人员、老板都急不可待的将自己的公司由一般纳税人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毕竟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远比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高。但不知道下述几个问题,各位考虑到了没?
1、假设公司还有留底的增值税,将公司由一般纳税人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这部分留底税额就无法进行抵扣,需要做进项转出处理,计入到公司库存成本中。
2、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你的税负率是否一定降低?
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的发票之后,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单从征收率与税率的比较来看,小规模纳税人有很强的税率负优势。考虑到一般纳税人能抵扣进项,因此具体税负还需要测算。我们可以列个方程式,要实现一般纳税人(17%税率)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相等。
不含税价×17%-不含税价×(1-销售毛利率)×17%=不含税价×3%
该方程式的解是,销售毛利率约等于20%。意味着在销售毛利率低于20%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具有税负优势。当然实际中会比这低一些,主要是因为发生的成本不可能都取得增值税进项额。
我们也可以从更为直观的方式来判断实际税负率是否降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而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简单的税率,具体计算如下: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如今对于各行各业增值税税负率都有一个平均值:
农副食品加工3.50%
食品饮料4.50%
纺织品(化纤)2.25%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2.91%
造纸及纸制品业5.00%
建材产品4.98%
化工产品3.35%
医药制造业8.50%
卷烟加工12.50%
塑料制品业3.5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0%
金属制品业2.20%
上述不同行业的税负率有很多都是低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3%,针对这类行业如果自身在增值税相关事项的管理上能够达到平均水平甚至优于平均水平,那么似乎就没有必要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
3. 上游供应商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如果公司的上游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那么在购买时取得的发票通常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有较高税率。对于这部分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可以用于抵扣自身的销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抵扣,只能进入成本,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4. 目前对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知上,一般纳税人的信誉比较而言会更被看好,更容易取得客户信任。同时,营改增以后大部分的客户都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目前可以自开专票的行业范围: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业、软件业、信息技术服务业。非自开专票的行业如果需要开具专用发票还需要到办税大厅开具,上述可自开专票的行业如果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应到办税大厅开具。
对于公司是否应该从一般纳税人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还需要各位财务人员结合各自公司的切身状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方能找出适合本公司的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