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来了!企业如何应对?
不少企业都害怕税务机关上门查账,虽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但毕竟税法的稽查点又多又杂,特别是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上存在着诸多差异,难免会忙中出错。所以每次稽查后,有不少财务主管或会计人员免不了要挨领导的批评,甚至有被扣发奖金的现象。
那么,我们到底该如何应对税务稽查呢?
首先,企业要自纠自查
1.企业所得税的自查列举
(1)收入方面
①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②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
③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④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问题。
⑤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中间科目如“预提费用”等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收取的授权生产、商标权使用费等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⑥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⑦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⑧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⑨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成本费用方面
①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②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③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返利”行为,如接受本企业以外的经销单位发票报销进行货币形式的返利并在成本中列支等。
④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应由其他纳税人负担的费用。
⑤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⑥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是否符合合理性原则、是否在申报扣除年度实际发放。
⑦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2.个人所得税的自查列举
(1)为职工发放的年金、绩效奖金。
(2)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3)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4)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6)车改、通信补贴。
(7)为职工个人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8)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9)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最后,妥善协调稽查结果
1.争议处理
(1)撰写陈述申辩证明
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可见审理其实是多级审理,纳税人写的陈述申辩说明材料越详细,说理越深入,逻辑越缜密,引用越广泛,那么在多级审理环节就有可能起死回生。
(2)申请行政处罚听证
听证条件: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 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 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
2.补税账务整改
例如,稽查发现将自产产品对外赠送未进行账务处理,未缴纳增值税。
(1)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结转增值税税金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缴纳增值税税金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而有些情况则不需要调账,比如行政罚款未纳税调整,只需要补税处理。
一般情况下,在实施税务稽查之前税务机关会提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并附《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通知给被查纳税人。那企业就要充分利用纳税检查前的这一段时间,从年初开始对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