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增值税异常凭证的事

2020-09-25 09:51: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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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都知道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会接触到各种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发票就是最常见的一种凭证,那么我们经常听到的异常凭证又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来聊聊关于异常凭证的一些事。

一、何为异常凭证?

异常凭证主要是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以下这几种情况都会被列入异常凭证的范围:

1、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5、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6、走逃(失联)企业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或者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二、企业用异常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后将面临什么风险?

企业收到了上述异常凭证,进行了账务处理,就会面临被税务机关稽查的风险。如果被稽查到了不仅要补交税款,缴纳滞纳金,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还要被处以1-50万元金额不等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怎样才能杜绝异常凭证,万一收到了怎么处理?

那怎样才能降低风险呢,企业除了要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外,还要坚持自己不使用采取支付点子费的方式取得增值税发票,不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虽然企业一直都坚持了以上原则,万一收到了又该怎么处理呢?如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就不进行抵扣。如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如果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企业涉及异常凭证,第一时间进行自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同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

好了,今天异常凭证的事就聊到这些,如还有更想了解的内容,欢迎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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