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财税视点丨通行费发票开具流程及涉税注意事项

2018-07-26 09:36: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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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行费发票开具流程及涉税注意事项

一、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怎么取得?

                                              1.png

客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二、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长什么样?

2.jpg

三、征税发票&不征税发票的取得情形

   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
  1、征税发票: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2、不征税发票: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发票开具情形具体如下表所示: 4.jpg

注意:

1、ETC预付费客户在充值后立即索取不征税发票的,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而根据财税【2017】90号文“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因此纳税人如在实际未发生通行时提前索取不征税发票意味着后期无法抵扣进项。

2、未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的现金客户按照原有方式缴纳并取得高速公路或者一、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的,根据财税【2017】90号文,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2018年6月30日后,一、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2018年12月31日后,将无法采用计算抵扣额的方式抵扣进项。

综上所述,建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ETC卡或者用户卡的方式缴纳公路通行费,且在实际消费后索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四、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怎么抵扣?

1、一般纳税人取得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通过勾选平台勾选抵扣。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66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2、可抵扣金额为发票注明税额: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5.jpg

3、申报表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3.png

注:(1)第2栏为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确认后系统导入

   (2)第8b栏为纳税人根据原通行费发票计算手工填写

五、过渡期政策

1、高速公路通行费: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支付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支付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注意:桥、闸通行费暂不适用通行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政策,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仍就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公式计算扣除: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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