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积分兑换应当如何征收增值税?

2018-02-13 14:05:33 来源:厦门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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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信用卡积分兑换应当如何征收增值税?

答:银行用货物(各类商品)兑换信用卡积分的,属于无偿赠送货物,发卡银行应当视同销售按照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购进用于积分兑换的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银行用金融服务兑换信用卡积分的,视为发卡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给予的销售折扣,不做视同销售。



标签: 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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