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跨省外出经营什么时候正式开始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而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018-01-26 12:15:15 来源: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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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跨省外出经营什么时候正式开始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而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的规定,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前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改为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

……

本规定自2017930日起试行,1030起正式实施。20171030日前已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业务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执行。



标签: 跨省外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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